交通运输部:救捞系统全力保障春运期间海上安全******
光明网讯(记者 陶媛)1月7日,2023年春运正式拉开序幕。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交通运输部救捞系统结合2023年春运期间海上客流量发展态势、冬季寒潮大风和海冰等极端天气影响、海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需求等因素,在我国沿海共部署72艘各类专业救助船艇、20架救助直升机、19支应急救助队、102艘打捞联动船舶,每天24小时不间断值班待命,全力以赴保障海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针对水上运输重点区域,救捞系统在渤海湾、长江口及舟山海域、珠江口、粤西海域和琼州海峡等事故多发海域均部署功率超过9000KW的大型专业救助船,能在大风浪等恶劣海况下执行救助任务。
此外,1月6日、7日,北海救助局、南海救助局在我国渤海海峡、琼州海峡相继开展了海空大型救助演练,演练内容包括落水人员搜救、直升机转运伤员、大规模人员转运、海上消防、海上拖带等训练科目,确保在险情发生的第一时间,对遇险船和遇险人员实施快速有效救助。
江秋莲:最后期限内未收到刘鑫赔付金,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月10日中午,江歌母亲江秋莲告诉澎湃新闻,她当天询问城阳区法院是否收到刘鑫的赔偿款,法院回复称经查询显示暂未收到。江秋莲表示其已向城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审核会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纠纷权案二审宣判,刘鑫被判赔偿江秋莲各项损失近70万元。
据青岛晚报报道,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依据法律规定,刘鑫应当在1月9日(含当日)之前完成赔偿,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青岛中院在二审判决中认为,刘鑫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刘鑫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青岛中院维持一审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此前,疑似刘鑫的微博账号曾在微博上就赔款向网友发起募捐,引发争议,此后该微博被封号。(澎湃新闻记者 廖艳 何沛芸)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