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为您带来第十集《北斗巡天》,看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如何在交通运输、农业生产、防灾减灾、生态保护等方面助力中国产业升级。
古代依靠北斗星判断大致方向和计算时间。如今依靠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开发的北斗卫星实现精确时空定位。中国人实现从仰望星空到经略时空的跨越。
广西梧州西江,珠江水系的主通道。长洲水利工程修建后,上下游水面落差较大,来往游船需通过船闸到水坝对面,现在,通过手机客户端,每艘船仅需50秒完成报到和缴费手续。
在北斗卫星帮助下,西江船闸运行调度中心,可以实时掌握每艘船的位置。船与船闸的配合,船长与调度中心的呼应,精准对接、一气呵成。在保证船只过闸安全性的同时,通行效率也大大提高。
上海市精确导航和自动驾驶能够解决交通拥堵、减少交通事故。但需要北斗实时定位精度,必须达到厘米级。智能网联汽车要实现高等级自动驾驶,对于定位精度有着厘米级的要求。
北斗卫星的地基增强站,作用是提升北斗卫星信号的精度和稳定性。它们与卫星天地协同,满足国土测绘、精准农业、自动驾驶等众多需求。
新疆喀什拖拉机安装北斗定位导航,可以真正实现无人自动驾驶。北斗导航系统让播种机实现无人驾驶以及不分昼夜全天干活。
广西 河池天峨县龙滩水电站,国家西部大开发标志性工程之一,“西电东送”重要组成部分。北斗三号卫星导航系统建成后,这里第一时间安装北斗自动化监测设备,大大减少了人工测量的工作量。
北斗系统大幅提升位置服务能力,从米级提高到分米级、厘米级、毫米级,给数字信息社会提供精准时空信息,更准确地为社会提供服务。
湖北武汉北斗能够实现精确的定位、导航,因其卫星上有一块特殊的“表”,名叫星载原子钟。卫星导航利用无线电波传播来导航,无线电波以光速传播,要达到一米的测量精度,就要把光传播一米的时间测准,这只能靠原子钟。
北斗三号卫星,全部装载国产高精度星载原子钟,保证北斗优于20纳秒的授时精度。金融交易中,时间决定着资金的安全。北斗高精度授时,为金融系统提供精确的时间安全保障。
福建 莆田湄洲岛茫茫大海中手机没有信号。准确的位置对于救援十分关键,海防大队收到一条紧急求救的短报文信息,它类似于手机短信,但却是由北斗卫星发送的。
渔业是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应用最早,也最为广泛的行业之一。短报文是中国北斗的独门秘技。赤潮被称为“有害藻类”或“红色幽灵”,为了实时掌握赤潮的发生时间、位置和规模,技术人员结合北斗定位技术,研发出船载的赤潮检测系统,为赤潮的早期防控提供有效预警。
在中国科学家们的攻关下,普通智能手机也能给北斗卫星发送短报文。采用国产自主可控工艺制造,支持短报文通信的国产智能手机已经推出。
今天中国北斗已具备实时厘米级、事后毫米级的高精度定位能力。中国北斗的行业应用不断深化,应用场景更加丰富。中国北斗面向全球用户提供全天候、全天时、高精度服务。
《大国基石》首批播出13集,包括《气蕴华夏》《城市绿心》《追风逐日》《聚能动力》《智连未来》《绿电动脉》《海上天路》《强国之翼》《乌金奇迹》《北斗巡天》《天河筑梦》《一江碧水》《化生万物》等。
12月28日起,《大国基石》每天18:20在央视综合频道CCTV-1播出,敬请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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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